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
《对外支付款项情况表(表九)》填表说明:
1.“本年度向境外支付款项金额”:填报本年度向境外实际支付款项的金额,包括未支付但已列入本年度成本费用的金额。
2.“是否享受税收协定优惠”:填报“是”或“否”。
3.“已扣缴企业所得税金额”:填报该项支付金额所对应的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扣缴金额,不属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扣缴范围的,填报“不适用”。
4.“股息、红利”:填报向权益性投资方支付的投资收益。
5.“利息”:填报向债权性投资方支付的投资收益。
6.“租金”:填报因取得固定资产等有形资产的使用权而向出租方支付的费用。
7.“特许权使用费”:填报支付的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等的使用费。
8.“财产转让支出”:填报因取得各种财产所有权而支付的款项。
9.“佣金”:填报向居间介绍货物购销成交的第三方支付的费用,包括佣金、手续费、回扣等。
10.“设计费”:填报委托受托方进行建筑、工程、系统、软件等项目设计而支付的费用。
11.“咨询费”:填报接受咨询服务而支付的费用。
12.“培训费”:填报接受业务技能、专业知识、系统操作、设备操作等培训而支付的费用。
13.“管理服务费”:填报接受各种管理服务而支付的费用。
14.“承包工程款”:填报接受承包装配、勘探等工程作业或有关工程项目劳务而支付的款项。
15.“建筑安装款”:填报接受建筑、安装等项目的劳务而支付的款项。
16.“文体演出款”填报向境外演出团体或个人支付的境内文艺、体育等表演的款项。
17.“认证检测费”:填报接受有关资质、证书、产品检测等劳务而支付的费用。
18.“市场拓展费”:填报接受有关市场开发、拓展、渗透等劳务而支付的费用。
19.“售后服务费”:填报接受产品的检测、维修、保养等售后服务而支付的费用。
20.“其它”:填报不能归入上述分类的劳务费支出,对于主要的项目应在下面的栏目中列明具体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