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拆旧建新共创美好城市
棚户区相信大家都不陌生,就是那些散落在城区范围里,住房杂乱无序、房屋老旧质量差、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治安和消防隐患大、环境卫生脏、乱、差的区域及“城中村”。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但基础设施建设等客观条件并没有达到高度城镇化的要求,才产生了大量的棚户区,这些棚户区既不利于居民的生活和安全,又严重影响城市形象。所以,进行棚户区改造是历史必然,也是更加有利于城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
棚户区改造具体方案:
1.统一领导,属地实施,因地制宜,加强协调。由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棚户区改造的实施工作,实行县(市)、区长负责制。
2.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矿区发展规划,结合产业结构调整、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建设、文物古迹保护、历史街区和优秀建筑物保护等工作,编制本辖区的改造规划,按照改造工作目标,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
3.市场运作,政府支持。充分发挥个人、企业等多方面的积极性,以棚户区居民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市政府和各县(市)、区政府在政策与资金上给予必要的支持。
4.多方结合,综合开发。棚户区改造要与廉租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城市危旧房改造、城中村改造、城市建设用地挖潜结合起来,注重改善城市发展环境,注重提升城市形象,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鼓励综合开发。
5.整体推进,配套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安置先行,按照“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方针,将棚户区改造成房屋质量优良、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的新型城市社区。道路、供排水、供电、供暖、供气、通讯、消防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商业等公共服务设施要同步规划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6.因地制宜,多模式改造。对列入改造计划的项目,要在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精确测算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制定改造方案。对有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应当通过房地产综合开发方式进行重建。对改造难度大、经当地政府认定不具备商业开发价值的棚户区,可由政府直接组织实施改造,择优选择业主单位,其基础设施和公用配套设施建设由政府及有条件的工矿企业承担。
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众所周知,棚户区是历史遗留问题,它由来已久且影响深刻,所以对棚户区的改造是决对不能急于求成的。要认清,棚户区改造仍是一项漫长而艰巨的任务,但是“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如果永远不迈出第一步,就永远也不会成功。虽然现在改造起来非常艰苦,但是这是一项可以造福后代的惠民之举。所以,还是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循序推进棚户区改造的进程。总而言之,一句话,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