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契税发票及完税证
什么是契税呢?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下面介绍的是关于契税的解释及其他方面信息,请详细阅读文章。
一、什么是契税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契税的计税依据(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因此,赠与房产的领受人是需要全额缴纳契税的。
另《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通知》 [国税发(2006)144号] 中第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
赠与房产的契税是全额征收的,即由受领人按照3%的比例缴纳。
二、什么是契税发票
契税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时向其承受者征收的一种税收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于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在中国境内取得土地、房屋权属的台商投资企业应当依法缴纳契税上述取得土地、房屋权属包括下列方式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赠与和交换以下列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收契税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偿债务以获奖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的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
三、什么是契税完税证
契税是在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所有权转移,当事人双方订立契约时,对不动产承受人课征的一种税。契税除与其他税收有相同的性质和作用外,还具有证明不动产所有人产权合法性的作用。征收机关在征税时,首先要查明产权转移的合法性才准予缴税,并发给新的契证作为产权合法性的证明。
在交清契税税款时,收税机关出具相关的凭证,以证明该房产为已税房。如果没有交纳契税的(免征除外),房地产登记部门是无法核发产权登记证书的。并不是付完房款就可以取得完税证明。
对于购置房产而言,契税是在购置房屋时交纳的。在交清税款时,收税机关会交付两份凭证,一份是税单,类似于收据,税单上一般会有税务(财政)部门和收款国库(银行)的印章,这里,税单会有两联,一联为纳税人保存,一联需交房产登记部门用以核发产权登记证书只用;另一份就是完税证,大小较一张邮票略小一些,一般用于粘贴在房产证的首页,表示该房产为已税房产。如果没有交纳契税的(免征除外),房地产登记部门是无法核发产权登记证书的。
契税的征收机关,原为财政机关,目前,某些地方已变更为税务机关(地税),也有些地方尚未实行变更交接,仍为财政机关。你可以向当地财税机关咨询。
对于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般无需契税完税证明(包括税单或者完税证,下同),只需购房合同、房产证、付款凭证、房屋买卖发票等。如果房产证尚未核发的,可能会要求提供契税完税证明。你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询问清楚。